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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长春市公安局人民来访接待室地址变更的公告

2018/07/05 1.0w 阅读 244 点赞

  2026年7月10日开始,长春市公安局人民来访接待室地址变更为:长春市南关区金宇南路与泰宁街交汇处东侧,并于同日正式对外接待来访群众。
  7月9日搬迁期间,来访群众可到长春市信访接待中心110室(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10111号)反映信访事项。因搬迁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长春市公安局人民来访接待室
  2026年7月8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