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长春市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工作年度计划安排,4月23日上午9时,长春市2019年度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结果复核评定会在长春市人社局召开,市人社局副局长张咏刚、市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领导小组成员参加了本次会议。

会上,劳动保障监察支队支队长张峋向领导小组汇报了《长春市2019年度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结果》,此次被纳入诚信等级评定的用人单位共有324家,其中:被列为“A级”守法诚信单位的有91家、被列为“B级”基本诚信单位的有221家、被列为“C级”违法失信单位的有12家。领导小组成员针对以上初评结果进行认真研究讨论,最终一致通过。
就如何做好今后诚信等级评价工作,张咏刚副局长提出了三点意见:一是要切实提高工作标准。修复渠道要更加清晰,评价标准要更加具体,奖惩措施要更加明确。尤其要做好对“C级”违法失信单位的服务保障,在公示名单的显著位置要标明修复条件、修复渠道等相关提示信息,给用人单位信用修复提供方便,保证诚信等级评价工作效果;二是要加强分类服务管理。要深入贯彻《长春市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分类服务管理实施意见》文件要求,进一步增强劳动保障监察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强用人单位分类服务管理,督促企业遵守劳动保障法律规定,履行守法诚信义务,切实营造“守信受益、失信难行”的良好信用环境;三是要努力实现部门合力。领导小组各成员应共同努力,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履行好日常工作职责,其它成员要加强配合与支持,发挥好领导小组议事功能,实现全局“一盘棋”合力,促进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打造我市优质营商环境助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