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长春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织专家对近期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吉林省生物研究所极危重病残职工卢晓东进行了上门鉴定。现将2025年8月28日上门鉴定的极危重病残职工卢晓东劳动能力鉴定结论进行公示,鉴定结论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结论书编号为:220120250553,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对个人信息要素存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与长春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联系。
联系电话:0431-85647855
长春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初审:王阅兵 复审:夏永涛 终审:臧海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