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取消住房公积金贷款保证金的通知

2021/08/25 3.8k 阅读 274 点赞
长住金管字〔2021〕6
各有关单位: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房地产开发企业,帮助企业缓解流动性资金不足问题,不断提升公积金民生保障支持力度,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自2021830日起,房地产开发企业在长春城区开发的楼盘项目,不再缴存为借款人承担阶段性担保的贷款保证金。

  此通知。

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20218月25 

政策解读链接:http://zfgjj.changchun.gov.cn/jdhy/zcjd/202201/t20220120_2976156.html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