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
政策通知公告

2017年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通知

2017/06/09 1.8w 阅读 92 点赞
根据《2017年长春市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017年1号)及相关政策规定,现就做好现场资格审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人员范围

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公告规定的比例,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5(含)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拟参加面试人员,1:5比例内成绩相同的,或不足1:5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二、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1、资格审查时间:2017年6月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00;

2、资格审查地点: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朝阳分中心(长春市朝阳区同志街698号,同志街与东朝阳路交会处)。

三、资格审查材料

考生需提供的材料: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个人近期免冠照片2张(小二寸),应届毕业生所在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提供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加盖就读学校印章);在职考生,需要原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需加盖原单位印章)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等相关证件。

以上材料需要携带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两份(等比例A4幅面),其中身份证正反面须复印在一张纸上。

四、其他要求

考生在资格审查时提供的相关资料务必真实有效。对于提供伪造证件的,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上报市人社局备案。

考生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其本人承担。

五、咨询电话

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人事处: 0431—89216919

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17年6月9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