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要构建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长效机制,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在支持缴存职工特别是中低收入家庭职工解决住房问题能力工作中的作用,促进我市住房公积金事业健康发展,结合房地产市场情况和住房公积金供求现状,经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印发了《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单笔最高额度的通知》(长住金管字〔2021〕4号)文件,调整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单笔最高额度的贷款政策。
实施目标
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在支持缴存职工特别是中低收入家庭职工解决住房问题能力工作中的作用,促进我市住房公积金事业健康发展。
文件适用范围
适用于在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贷款经办部门申请贷款的职工。
此政策不涉及吉林、通化、白城、图们、四平五市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有关贷款政策。
文件的主要内容:
一、新建商品房贷款单笔最高额度
(一)长春市区、双阳区奢岭镇:有共同借款人的为70万元,无共同借款人的为50万元。
以上两个地区由原有共同借款人的为80万元调整至70万元,无共同借款人的为50万元不变。
(二)公主岭市、长春市双阳区、吉林市:有共同借款人的为65万元,无共同借款人的为50万元。
以上三个地区由原有共同借款人的为70万元调整至65万元,无共同借款人的为50万元不变。
(三)通化市:有共同借款人的为55万元,无共同借款人的为40万元。
该地区由原有共同借款人的为60万元调整至55万元,无共同借款人的为40万元不变。
(四)九台区、德惠市、榆树市、农安县、四平市、白城市、图们市:有共同借款人的为45万元,无共同借款人的为30万元。
以上七个地区由原有共同借款人的为50万元调整至45万元,无共同借款人的为30万元不变。
二、存量房贷款单笔最高额度
(一)长春市区:有共同借款人的为60万元,无共同借款人的为40万元。
市区存量房单笔最高贷款额度不变。
(二)公主岭市、吉林市、通化市:有共同借款人的为50万元,无共同借款人的为35万元。
此次将这三个地区存量房单笔最高贷款额度统一调整至有共同借款人的为50万元,无共同借款人的为35万元。
(三)四平市、白城市、图们市:有共同借款人的为40万元,无共同借款人的为30万元。
以上三个地区的存量房单笔最高贷款额度有共同借款人的不变,无共同借款人的调整至30万元。
文件未涉及的其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不变。
例:此次我市单笔最高贷款额由80万元调整至70万元,按照刚需职工购买90㎡住房,均价10000.00元/㎡计算,房屋总价为90万元,首付款最低30%,贷款比例为70%,可贷款额度为63万元,基本满足刚需职工的购房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