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同志,我发现一只小鸟受伤了,
好像是保护动物,你们快来看看!”
2月10日14时许
长春新区分局北湖派出所
接到辖区居民的报警电话称
在一间村后楼屯的路旁
发现了一只左腿受伤的“猫头鹰”
请求民警救助
接到报警后
民警时贺、高铭键、赵天俊
第一时间赶往现场进行处置
到达现场后
民警发现这只所谓的“猫头鹰”正蜷缩在角落里
精神萎靡不振
并且其左脚受伤严重
已经无法正常行动

面对这一紧急情况
民警小心翼翼地靠近
在尽量避免对它造成二次伤害的前提下
对其受伤的左腿进行了简单的包扎处理
并及时投喂了食物和饮用水
以确保其维持基本生存需求后
民警通过向专业人士咨询
了解到这只受伤的“猫头鹰”
其实是一种名为红隼的珍稀鸟类
属于国家二级野生保护动物

为了让这只隼鸟
能够得到更加专业和全面的救治
民警立即将其送往了长春市野生动物救助站
救助站的工作人员
对民警的及时救助和妥善处理
表示了高度认可和感谢
-----------------------------------
来源:长春新区分局
终审:韩跃民 复审:赵金石 初审:滕家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