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7日,农历八月初一,正是长春市朝阳区“大屯农贸市场”赶大集的日子。大集上,产品丰富、花样繁多、品质新鲜,赶集人也是接踵摩肩,农贸市场里人山人海、热闹非凡。来这里赶集的,大多是附近居民小区、城乡结合部和村屯的居民。此时的大集也就成为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开展夏季突出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和“美丽乡村行”巡回宣讲的最佳时机和最有利场地。
8时许,在阜丰大集路口,吉林省公安厅交管局、长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相关负责同志和工作人员一行10余人,正在一个特殊的“摊位”前,为即将开始的宣传活动忙碌准备,往来的赶集群众纷纷好奇地驻足观瞧,准备一探究竟。
8时30分,活动开始,宣传大喇叭响起来了:
“各位老少爷们,交通安全不可忽略啊,骑摩托车要戴头盔,驾车要系安全带,这些是基本常识啊!”
“开了车,就不能喝酒;喝了酒就不能开车。两者只能选一个,可不能都选啊。”
“电动三轮车,后厢只能载货,可不能载人啊。如果发生事故,后厢里的人很容易受伤。”
......
路过的赶集群众越来越多,交警们一边忙着讲解交通安全常识,一边给大家发放宣传品。印有“守法礼让、文明出行”字样的宣传袋,为百姓遮阳挡雨的折叠宣传雨伞,可读可藏实用性强的宣传手册,还有为孩子们准备的“爱心限量版”交通安全小书包。
在大集里,民警们走进集市当中,与群众彼此交流、其乐融融。有不少村民拿着“一盔一带、安全常在”“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条幅,拍下这令人难忘的瞬间。一波赶集村民解决了心中的疑问,手里拎着领到的宣传品乐呵呵地离开了,又一波赶集村民又迅速围到了民警身前……
在这收获的季节里,在这丰富多彩的一天中,“美丽乡村行巡回宣讲”“大篷车宣传小分队”的旗帜,在醒目处迎风飘扬。
在这次赶大集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中,现场发放宣传袋、雨伞、书包等宣传品1000多件、宣传单(册)2000多份,受益群众千余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