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关于对失能人员医疗照护保险定点养老机构实行分级付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2021/03/23 9.7k 阅读 253 点赞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失能人员医疗照护保险制度,提升照护保险定点养老机构服务质量,推进定点养老机构精细化管理水平,根据《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医保发〔2020〕37号)、《民政部关于加快建立全国统一养老机构等级评定体系的指导意见》(民发〔2019〕137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对我市定点养老机构付费方式进行调整现将《关于对失能人员医疗照护保险定点养老机构实行分级付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截止到20210414日,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意见和建议。请将相关意见和建议,连同姓名(单位)及联系方式,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意见信箱:sjdybzc@163.com

注:此稿为征求意见稿,不得转载及用于政策宣传。

附件: 《关于对失能人员医疗照护保险定点养老机构实行分级付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长春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03月24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