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刻汲取农安县步步高幼儿园接送幼儿车辆严重超员违法事件教训,部署全市学校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改专项行动,有效预防和减少涉校涉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5月14日,市教育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交警支队在市教育局召开了长春市学校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视频工作会议。
市教育局副局长吕德辉,市安委会副主任、市应急管理局政治部主任王春光,市公安交警支队副支队长王春雨出席会议并讲话。
吕德辉就开展学校交通隐患大排查、大整改专项行动工作,提出了三点意见。
一是深刻分析汲取农安县步步高幼儿园使用车辆超员接送幼儿交通违法事件教训。吕德辉副局长一针见血地指出,该起事件暴露出学校安全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存在“生命至上”观念树得不牢、安全责任意识极其淡化、逐利思想严重和法律意识淡薄等问题;教育行政部门安全监管不到位,对无证幼儿园检查不到位、问题发现不到位、教育培训不到位等问题。民办学校、幼儿园,特别是无证幼儿园车辆监管缺失,是我市学校交通监管了一个软肋和死角,应当引起足够重视。
二是大力开展学校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各单位要认真贯彻《长春市开展学校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突出抓好“校园内部交通安全排查整治”“学校接送学生自有车辆排查整治”“校车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校园周边交通乱象整治”“非法营运车辆打击和清理整治”“潜在性、源头性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等六个整治。在打击非法营运车辆接送学生方面上,要教育系统要主动发挥作用,在教育学生不乘坐违法营运车辆和引导家长不让孩子乘坐违法营运车辆的基础上,要通过详细调查学生上下学交通方式,掌握乘坐非法营运车辆学生的底数;组织学校管理干部和保安员在学校门口进行巡查,一经发现学生乘坐非法营运车辆,立即抄报政府相关部门,使非法营运车辆置于强力监管和打击之下。在整治潜在性、源头性学校交通安全隐患上,要做到查思想偏差,治理领导干部“脑瘫”现象;查制度漏洞,打通制约工作落实的“肠梗阻”;查能力不足,提高学生抵御交通风险整体素质。
三是切实加强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工作保障。各地各校要切实履行好交通安全监管责任和学校主体责任,坚持“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迅速行动起来,抓紧研究部署,紧紧牵住夯实责任、狠抓落实,切实把学校交通安全各项措施抓紧、抓细、抓实。领导干部要带头抓落实,按照“五化”要求推动落实,部门联动保落实,压实责任促落实。要把隐患当成事故对待和处理,充分运用《刑法修正案(十一)》,加大事故前严重违法行为责任追究力度。
王春光代表市安委办提出三点意见。一是要认清严峻形势,切实增强抓好学校交通安全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二是要加强协调联动,形成抓好学校交通安全工作的合力;三是要坚持奖惩并用,激发抓好学校交通安全工作的动力。
王春雨要求,针对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各级公安交管部门要进一步巩固工作成果,严格管理不放松,逐步建立健全学校交通安全教育管理的长效机制,忠实履行职责,为保护全市校园交通安全再做新贡献。
会议听取了农安县教育局对步步高幼儿园车辆交通违法事件的情况说明,宣读了《长春市开展学校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各县(市)区、开发区教育局(文教局)局长、主管副局长、安全科长,所属学校、幼儿园及民办学校(义务段、幼儿园)校长(园长);各县(市)区、开发区应急管理局主管局长、公安交警大队队长及相关负责人;中省直学校、市管民办学校负责人在各县(市)区分会场参加此次会议;市直属学校校长、主管副校长、安全科长在直属学校分会场参加了此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