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关于调整部分高龄老年人生活津贴发放标准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2025/07/21 6.1k 阅读 499 点赞

  为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进一步提升我市高龄老年人的获得感和幸福感,根据《吉林省民政厅 吉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高龄津贴发放标准的通知》精神,决定调整我市城区、开发区部分高龄老年人生活津贴(以下简称“高龄津贴”)发放标准,现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5年88日,公众可通过来电及电子邮件等形式提出意见。

  联系电话:87905360      邮箱:mzllgzc@163.com  

  附件:关于调整部分高龄老年人生活津贴发放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pdf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