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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2021年度长春市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结果公告

2021/11/23 1.4w 阅读 72 点赞

  20211111日至1119日,长春市民政局在局官网、局微信公众号、长春市养老行业协会微信公众号、“长春养老服务”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对2021年度长春市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结果进行了公示。现公示期满,最终确定一级以上养老机构5家:

  三级养老机构(1个)

  吉林省颐乐康复中心

  二级养老机构(1个)

  长春市二道区福园老年养护中心

  一级养老机构(3个)

  久泰开运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绿园区阳光家园颐养院

  绿园区康诚养老护理院

  特此公告。

  长春市民政局

  20211123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