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处室,各局属事业单位:
按照《局系统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实施方案》要求,经过笔试、面试、民主测评、奖励加分等环节,确定局系统优秀年轻干部培养人选共75名(其中处级副职15名,正科级20名,副科级及以下40名)。同时,经局党组研究决定,为加强局系统优秀年轻干部的培养选拔,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密切关注。局系统将建立优秀年轻干部数据库,密切关注每名年轻干部的成长轨迹,以半年为周期对年轻干部的职务职级、学位学历、轮岗交流、专项培训等信息进行梳理更新,拟于年底前进行优秀年轻干部动态补选,确保未来5年内局系统年轻干部队伍结构、层次的合理化。
2.精准培养。各处室和各单位要结合工作需要和年轻干部的工作经历、专业特长、熟悉领域、性格特点、发展潜质等情况,逐人提出培养方向,落实培养措施,及时研判培养效果。同时,每年将在民政系统内举办专题培训班,开展党性教育、专业知识培训和领导能力培训,确保每名优秀年轻干部的党性教育、业务素质、专业理论得到全面提升。
3.动态管理。拟建立科学的专项考核机制,围绕年轻干部的日常表现进行量化考评。对局系统优秀年轻干部实行动态化管理、优进绌退,对年度内违反党纪、政纪相关条例的干部一票否决。每年根据管理监督和考核评价情况,对表现突出的优秀年轻干部给予重点关注,如有不符合条件的干部要及时调整出优秀年轻干部培养人选范围。
4.优先任用。对有发展潜力、需要递进培养的优秀年轻干部要放到关键岗位上历练,各方面比较成熟的及时提拔使用。领导职务出现空缺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局系统优秀年轻干部,对特别优秀的重点培养对象,优先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程序提拔重用,积极构建局系统优秀年轻干部成长成才链条。
附件:长春市民政局系统优秀年轻干部培养人选名单
2019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