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公示

2026/01/12 1.1w 阅读 55 点赞

  按照《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吉林省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长春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组织专家对近期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工伤职工进行了现场鉴定,现将2026年1月10日、11日、12日参加现场鉴定的工伤职工以及在2025年12月间委托沈阳、武汉进行鉴定的工伤职工及工亡职工供养亲属劳动能力鉴定结论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对个人信息要素存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与长春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联系。

  联系电话:0431-85647855

  附件:

  1.长春市1月份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公示表

  2.长春市1月份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公示表(不可编辑点击“只读模式”打开查询)

  长春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2026年1月13日

初审:王阅兵 复审:夏永涛 终审:臧海军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