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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2025/09/24 3.0k 阅读 512 点赞
索  引 号: 11220100013828800N/2025-10677
分  类: 修改废止 ; 决定
发文机关: 长春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5年09月16日
标      题: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发文字号: 长府规〔2025〕3号
发布日期: 2025年09月25日
索  引 号: 11220100013828800N/2025-10677 分  类: 修改废止 ; 决定
发文机关: 长春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5年09月16日
标      题: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发文字号: 长府规〔2025〕3号 发布日期: 2025年09月25日
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长府规〔2025〕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上级文件要求,市政府对2025年7月31日前发布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决定对《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春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长府办规〔2022〕8号)予以修改,对《长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实施意见》(长府发〔2016〕1号)等10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现将决定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决定废止和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附件:1.长春市人民政府决定修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 
     2.长春市人民政府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3.长春市人民政府现行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长春市人民政府
  2025年9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政府类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