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返还房地产开发企业(单位)贷款保证金的公告

2024/08/20 7.4k 阅读 318 点赞
  根据《关于调整贷款保证金政策的通知》(长住金管字〔2022〕6号)文件规定,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合作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单位)贷款保证金进行了返还。截至目前,尚有136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单位)未办理贷款保证金返还业务(详见附件)。
  请未办理贷款保证金返还的企业(单位)尽快与我中心相关业务部门联系,办理贷款保证金返还业务。 
  业务部门:贷款经办中心贷款清收科
  联系电话:0431-89216963
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8月20日
初审:宋方国
复审:孙明星
终审:朱艳艳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