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
政策通知公告

2015年中心关于领取单位聘用人员考试准考证的通知

2015/06/23 1.3w 阅读 219 点赞
各位考生:

目前,我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单位聘用人员报名工作圆满结束,现将考生领取准考证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15年6月25日(星期四),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

二、地点:

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长春市高新区芳草街1177号,南四环路与芳草街交汇)五楼大会议室。

三、要求:

(一)准考证应由考生本人持本人身份证领取。

(二)考生本人不能领取的可委托他人代为领取。受委托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考生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领取准考证。

(三)领取准考证后,如发现相关信息不符须与工作人员联系更改。

(四)联系人:李尧、董畅

联系电话:0431-89216919。

此通知

2015年6月23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