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
政策通知公告

温馨提示

2014/10/21 3.2k 阅读 461 点赞
办理公积金业务的缴存职工:

 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办理公积金相关业务,我中心免费为职工办理公积金缴存、贷款、提取业务,没有任何收费项目。

 特此提示

长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