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
政策通知公告

长春市医疗保障局

2022/10/19 2.0w 阅读 379 点赞

根据《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实施办法〉的通知》(吉政办发〔2021〕59号)、《关于印发〈吉林省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管理办法〉的通知》(吉医保联〔2022〕15号)《省医疗保障局 省财政厅关于明确贯彻落实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有关要求的通知》(吉医保联〔2022〕22号),结合我市实际,我局起草了《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截止到2022年11月9日。欢迎各界人士通过邮件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电子邮箱:sjdybzc@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反馈”)

附件: 《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长春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10月20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