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高龄老年人生活津贴管理工作,满足老年人高效便捷申领高龄津贴的服务需求,确保高龄津贴及时申请、精准发放,特对《关于下发〈长春市高龄老年人生活津贴发放管理办法〉的通知》(长民规〔2023〕8号)进行修订,重新拟定《长春市高龄老年人生活津贴发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拟以部门联合发文形式印发。现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4年1月18日。公众可通过来电及电子邮件形式提出宝贵意见,感谢您的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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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长春市高龄老年人生活津贴发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023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