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
政策通知公告

长春市民政局关于持续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有关事项的通告

2023/09/26 1.5w 阅读 271 点赞

  为有效维护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营造我市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良好环境,按照国家民政部、省民政厅要求,市民政局将持续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铲除非法社会组织土壤,净化社会组织生态空间,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打击对象

  非法社会组织,是指未经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登记,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的组织(组织名称中包含“协会”“学会”“研究会”“联合会”“促进会”“基金会”“中心”“学院”“研究院”“俱乐部”等字样),以及被撤销登记或者吊销登记证书后继续以社会组织名义活动的组织。

  二、辨认方式

  查询社会组织是否已在民政部门登记,请登录“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https://chinanpo.mca.gov.cn/或“中国社会组织动态”微信公众号提供的全国社会组织查询模块进行查询。

  三、举报方式

  举报人可将举报信息发送至非法社会组织活动所在地的县(市、区)、开发区民政部门,跨区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举报信息请发送至市民政局。提供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线索材料时,敬请附上举报联系人、联系方式、举报时间和被举报非法社会组织的名称、组织者、参与人、活动时间及地点、活动内容等信息。请举报人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证据线索材料,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客观性负责,不得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

  欢迎有关单位或者个人通过电话或邮箱举报,提供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线索材料。我们将对举报人的信息予以严格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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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