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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2021年度长春市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结果公示

2021/11/11 1.7w 阅读 525 点赞

  按照《民政部关于加快建立全国统一养老机构等级评定体系的指导意见》(民发〔2019137号)和《关于开展2021年度长春市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工作的通知》(长民发〔202130号)要求,长春市民政局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30家自愿报名参加等级评定的养老机构进行了评定,最终评选出6家一级以上养老机构,现将评定结果公示如下(按分数由高到低排序):

  三级养老机构(1个)

  吉林省颐乐康复中心

  二级养老机构(1个)

  长春市二道区福园老年养护中心

  一级养老机构(4个)

  久泰乐园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久泰开运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绿园区阳光家园颐养院

  绿园区康诚养老护理院

  公示时间自20211111日至1119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通过电话向长春市民政局反映。电话0431-87905332。

    长春市民政局

    20211111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