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长府办发〔2018〕53号)和《落实〈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若干意见〉任务分工清单》(长卫联发〔2020〕26号)等文件精神,为加快推进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建设,进一步优化我市医养结合养老服务环境,提升养老院服务质量,拟对医养结合型民办养老机构给予一次性奖补,市民政局会同相关部门制定了《关于对医养结合型民办养老机构实施一次性奖补的通知》。现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日期为2021年10月25日,公众可通过来电及电子邮件等形式提出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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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关于对医养结合型民办养老机构实施一次性奖补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2021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