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
政策通知公告

长春市2018年度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社会组织目录(第二批)公示

2018/12/04 7.6k 阅读 113 点赞

  根据《长春市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长春市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社会组织目录编制管理办法》的有关精神,经社会组织自愿申报、业务主管单位初审、登记管理机关审核,拟将长春物流协会等32家市本级社会组织纳入第二批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社会组织,现将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间,如对拟确定目录名单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长春市民政局提出,反映情况须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匿名信函将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18年12月4日—2018年12月11日

  受理部门:长春市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局

  地    址:长春市绿园区皓月大路1155号

  邮政编码:130062

  联系电话:0431-87926566

  附:长春市市本级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的社会组织目录(第二批)

  长春市民政局

  2018年12月4日

  发表部门:长春市民政局  

  责任编辑:admin_1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通知公告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